历史轶闻:古时包拯从来没当过宰相
传统戏中,包公经常被称为“包相爷”,其实包拯从来都没有做过宰相。在中国古代政治体制中,宰相制度居于核心地位,是联结政治制度各部分的中心环节。从宰相制度的兴废看,其起源甚早,而且复杂多变。宋朝处于宰相制度的调整期,正副宰相同设,多相并行,编制也不固定。很明显,“多相并行”的目的在于分散相权。因此,在宋朝,在文武百官心里,宰相之职近于鸡肋,食之无味且有些危险,弃之却心有不甘。
包拯是北宋天圣五年(1027)进士。宋景祐四年(1037),任天长(今安徽天长)知县,后调任端州(今广东肇庆)知州。回京任监察御史中丞,又改监察御史。包拯曾七次上书弹奏江西转运使王逵,并严厉批评宋廷的任官制度,朝野为之震动。
嘉祐元年(1056)十二月,朝廷任包拯权知开封府。他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,把开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条,赢得了百姓的爱戴和敬仰。宋嘉祐六年(1061),他官至枢密副使,次年五月病逝,“京师吏民,莫不感伤”。很显然,包拯担任过的最高行政职务是枢密副使,也就是枢密院的副长官,权力与宰相相当。但包拯没有担任过宰相职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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